| 4男生殴死同学三被告未成年获轻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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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作者:未知 文章录入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06-30 10:14:00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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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郭玉红)2007年11月15日,由于在自习课上发生口角,省水利水电学校学生孟某被同班同学袁某纠集同校的3名同学打伤致死。该案于4月8日经兰州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后,又历经两次庭后民事调解,原、被告双方最终达成10万元的赔偿协议。6月25日,几名稚气未脱的被告人被押上兰州中院刑事审判庭接受一审宣判,袁某及其他2名被告人因案发时尚未成年,被从轻判处10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现年21岁的第二被告人李路平,则被处以有期徒刑10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的刑罚。宣判后,分别获刑5年、3年的李某、石某当庭提出上诉请求。
来源:兰州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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